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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選過程

1.申請報名後,何時會收到結果通知? A : 為維護申請者權益,審查期間所有申請者之審查狀況並不公開,除因辦理審查之需要,工作小組將通知「有列入複審名單者」進行複審階段外,「未列入複審名單者」不主動一一通知;所有申請者將俟一切審查作業完成及得獎名單公告後,以公文方式回覆參選結果。

2.各評選程序中時程上的安排,是否有既定的行程可供參考? A : 有的,可參考申請須知P.11內容,然需視當年度評選實際狀況酌予調整作業時程。

3.全面卓越類及功能典範類現場審查所需花費之時間及如何進行? A : 原則上,現場評審時間需視參加之獎別而有所差異,全面卓越類(企業、學校、機構、法人及團體)約1日,功能典範類約半日,全面卓越類(個人類組)約2小時;而相關進行方式採簡報、實地查核、資料查核、員工懇談及經營者懇談等,詳細可參考申請須知P.5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