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:協助企業檢視經營品質管理機制,釐清品質管理技術不足處,並提供改善建議方向。
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訪視經費用罄為止。
申請資格:依法設立之本國公司(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)、機構團體或個人。
申請應備資料:經營品質訪視申請表,正本1份。
郵寄地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-2號5樓 洪韶霜小姐收
訪視內容:1) 指派專人至企業,檢視經營品質管理機制,針對有待精進處提供改善建議方向,並介紹品質管理工具(例如BSC、QFD、BPM、QCC、6σ)之目的及應用。2) 赴廠訪視1次至少6小時,廠商免付費用。
聯絡電話:(02)2703-2625轉21 洪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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