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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越經營輔導 申請時間:收件日期預計為107年3月31日止 申請資格: (1)依公司法設立之本國公司(不含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)。 (2)經濟部產發署主管之製造業或技術服務業者。
輔導項目: (1)企業智機化示範線輔導: 政府經費:新台幣140萬元為上限 自籌款:佔個案總經費至少30% (2)企業智機化導入基礎輔導: 政府經費:新台幣60萬元為上限 自籌款:佔個案總經費至少3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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